你的位置:首頁 >> 普通高考 >> 正文
6月26日起分批復查普通高考成績
成績公布后,省教育考試院將繼續接受考生卷面分復查申請,復查內容主要為答卷(答題卡)漏評,普通高考小語種卷面總分漏記、錯記以及錄入差錯等。評卷教師對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查范圍。
卷面分復查工作為6月26日--29日。具體安排如下:
6月26日:武漢市、黃石市、鄂州市;
6月27日: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荊門市、咸寧市、黃岡市;
6月28日:荊州市、孝感市、隨州市;
6月29日:襄樊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神農架林區。
對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以向當地招辦提出復查申請。申請卷面分復查,須持準考證和高考成績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布復查時間的前一天)到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一次性提出申請,填寫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發的《復查高考卷面分數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例如,武漢市是26日復查卷面分,考生則應于25日到所在區招辦提出復查申請。
復查結果將直接反饋給相關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由縣(市、區)通知考生。考生也可憑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于當地卷面分復查的次日,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01fys.com)和湖北教育考試網(http://www.hbee.edu.cn/)查詢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