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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北省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招委〔2022〕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類型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分為省級統考、省際聯考和高校校考。
省級統考包括六個科類,分別是: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和書法類,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相關教育考試機構和組考院校具體負責實施。
實行省際聯考的為戲曲類,考試內容和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專業高校校考,按相關高校的要求執行。
二、報名
(一)藝術類考生報名包括普通高考文化課報名(含全國統考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和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省際聯考報名。考生須先取得普通高考報名號并完成普通高考文化課報名后,憑普通高考報名號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省際聯考報名。
藝術類考生報名條件和要求與普通高考其他類別要求相同(具體要求見普通高考報名文件)。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8日-10日憑普通高考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湖北省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s://gkbm.hbea.edu.cn),完成普通高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并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藝術相關類別和專業。
參加我省2024年藝術類報名的考生,在普通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須采集考生虹膜信息,用于考生在參加藝術類相關專業統考時個人身份比對。
2023年11月18日,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向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報送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
(二)藝術類考生須根據本人專業特長,參照藝術類專業目錄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以及相關高校要求,在全省統考和省際聯考中選擇一個相應的類別報考,考生只能選報一個類別,不得跨類別兼報。
同一統考類別下的不同專業方向允許兼報。音樂類專業全省統考包括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兩個方向,考生須在兩個方向中選擇報考,可以兼報。表(導)演類專業全省統考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考生須在三個方向中選擇報考,可以兼報。
(三)報考美術與設計類的考生,其專業統考報名與文化課統考報名同時完成,考生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后,于2023年11月28日-12月3日登錄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01fys.com),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自行打印《湖北省2024年美術與設計類全省統考準考證》。
(四)報考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和書法類的考生,其專業統考報名在相關組考院校完成。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普通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相關組考院校網站上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進行網上繳費,報名繳費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憑高考報名號及身份證號登錄相關組考院校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安排如下:
以上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各科類和專業具體考試要求見各組考院校網站公布的報考須知。
(五)戲曲類省際聯考考試要求另行通知。
三、省級統考時間
湖北省2024年藝術類各專業省級統考的考試時間安排見下表,考生面試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各專業類別統考具體內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說明》為準。
四、省級統考的組織與安排
(一)命題:《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說明(試行)》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編寫,并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各類別專業統考筆試、面試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
(二)考務組織與評分:美術與設計類的考務組織和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點設在武漢市、黃石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和潛江市。設置考點的市州,其本地和轄區內考生在所在市州參加考試,其他市州考生均在武漢市參加考試。
音樂類、舞蹈類和戲劇影視表演專業統考考務組織與評分由武漢音樂學院負責實施;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和播音與主持類統考考務組織與評分由華中科技大學負責實施;服裝表演專業統考考務組織與評分由武漢紡織大學負責實施;書法類考務組織與評分由湖北美術學院負責實施。各組考院校負責制訂考務細則、考試實施辦法、考試流程,并適時向社會公布。戲曲類省際聯考考試組織和評分工作另行通知。
2024年我省藝術類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將采集考生虹膜信息,并將在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和書法類省級統考采用虹膜生物識別與檢測技術,對考生的身份進行識別。考生到考點參加考試時,需配合考點檢測虹膜信息,各有關考點應盡早做好虹膜檢測的準備工作,配備足夠數量的設備和人員,保證虹膜檢測工作正常進行。
(三)評委選聘: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評委由省教育考試院在全省范圍內聘請,分類別分專業建立評委庫。考試前由省教育考試院及相關組考院校根據《湖北省藝術類專業統考評委管理辦法》在評委庫中抽取評委,并對評委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保密教育。
(四)考試巡視: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各考點或組考院校派出巡視員,監督檢查試卷安全保密、考試組織和考風考紀等工作,協助處理突發情形。
五、工作要求
(一)藝術類專業考試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政策宣傳,認真做好報名組織和指導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指定專人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嚴把資格審查、電子照相、虹膜采集等關口,杜絕藝術類報名工作中翻拍照片或頂替照相等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出現。
(三)各地教育考試機構應按普通高考報名文件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報送本地區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信息一經上報,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補。
(四)涉及組考的地區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工作要求,切實加強考試安全保密管理,規范考點考場設置,所有考場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內;嚴格按規定選聘考務人員、監考人員和評委,加強業務培訓,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違規考評人員“黑名單”制度。
(五)嚴肅考風考紀。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考點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引導考生誠信應考,如發現有代考或其他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六、統考成績公布
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www.01fys.com)公布,考生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本人成績。美術與設計類成績公布時間為2023年12月29日,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和書法類的考試成績擬于2024年1月下旬公布。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10月22日